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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路桥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本人出席董事5名,本行的监事列席了会议。

三、本行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董事长卢瞻洲、行长王升、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春莲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基本情况

一、法定中文名称:浙江台州路桥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路桥富民村镇银行)

二、法定代表人: 卢瞻洲

注册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振蓬东路254、256、258、260、262、264、266号。

办公地址:路桥区西迎宾大道9号。

邮政编码:318050

话:0576-89203222

真:0576-89203222

三、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四、成立日期:2014年08月27日

五、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人民币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三节 财务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

(一)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1年度利润表(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现金流量表(单位:人民币元)

 
 

二、会计报表附注

2021年本行缴纳税款共计863.83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费用737.42万元。本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所制订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

第四节 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占比

1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51

2

珠光集团有限公司

1000

10

3

浙江金卡达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1000

10

4

浙江海能金属有限公司

1000

10

5

浙江宏大塑业有限公司

600

6

6

恒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00

4

7

台州市兆远物流有限公司

900

9

合计

10000

100

第五节风险和内控情况

2021年,本行加强风险内控管理,保持了稳健运行。

序号

单项指标

好银行标准

最低标准

本行比例

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新口径)

≥9%

≥7.5%

10.05

2

一级资本充足率(新口径)

≥10.2%

≥8.5%

10.05

3

资本充足率(新口径)

≥12.6%

≥10.5%

11.19

4

不良贷款率

≤3%

≤5%

0.35

5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15%

≤15%

2.46

6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10%

≤10%

2.46

7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120%

≥100%

1720.83

8

拨备覆盖率

≥225%

≥150%

781.73

9

本外币合计流动性比例

≥35%

≥25%

140.17

第六节 资本管理情况

本行资本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本行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向董事会负责,本行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实施资本管理。本行年初制定了2021年资本实施计划,对加权风险资产采取限额管理,根据业务条线制定限额控制额度,以确保本行2021年分层预警监管指标达到目标值要求。

截至2021年末,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64亿元,一级资本净额1.64亿元,资本净额1.83亿元,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5.10亿元,市场风险加权资产0万元,操作风险加权资产1.23亿元。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6.33亿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05%,一级资本充足率10.05%,资本充足率11.19%。

第七节 公司治理情况

本行遵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章程,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机构规范运作,分权制衡。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定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能够据此召开定期会议和不定期的临时会议。

一、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一)股东大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

2021年1月28日召开路桥富民村镇银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应到股东人数、实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人数、实到股东股权占应到股东股权的比例、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本行章程规定。会议审议了董事、监事长辞职的议案,并补选了新董事和非职工监事。

2021年3月30日召开路桥富民村镇银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应到股东人数、实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人数、实到股东股权占应到股东股权的比例、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本行章程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了法律和本行章程赋予的职责,以举手表决方式先后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董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财务预算执行和预算、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监事2020年度履职评价等6项议案和报告。

2021年9月17日召开路桥富民村镇银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应到股东人数、实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人数、实到股东股权占应到股东股权的比例、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本行章程规定。大会实名计票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先后审议并通过了第二届董监事会工作报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第三届董事会三年规划、第三届监事会三年规划等10项议案和报告。

(二)选举、更换董事、监事情况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朱又财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补选池宏峰为新董事;吴忠辞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职务,补选陈少云为非职工监事。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董监事会换届选举,董事戴晓明更换为祝亮,其他董事继续连任;非职工监事人员未进行变更。

二、董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人员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董事长为卢瞻洲。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召开5次会议,共审议通过《路桥富民村镇银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路桥富民村镇银行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关于路桥富民村镇银行2021年发展计划的议案》、《路桥富民村镇银行财务管理办法》、《路桥富民村镇银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27项议案,听取或审阅《路桥富民村镇银行2020年度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路桥富民村镇银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在内的11项报告。

董事会设立风险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等2个专门委员会。

本行的董事会履行了法律以及章程赋予的职责,有效地激励、监督并评价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董事都能对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规、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构成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3名,监事长为陈少云。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在监事会会议上,监事们认真审议并通过议案,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董事会召开的现场会议,监事会履行了法律及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另外,监事能持续地了解和关注本行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对本行事务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对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的合规合法性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董事、监事履职情况

(一)董事、监事来源、结构和兼职情况

1.董事会构成情况

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本行职工3名,占60%;非职工自然人董事2名,占40%。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社会职业

职务

卢瞻洲

1968.7

本行员工

董事、

董事长

王升

1976.7

本行员工

董事

祝亮

1981.10

本行员工

董事

李云青

1950.10

珠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

池宏峰

1968.12

浙江海能金属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

2.监事会构成情况

至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占33.3%;非职工自然人监事2名,占66.7%。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社会职业

职务

陈少云

1960.6

本行员工

监事、监事长

林智敏

1959.4

浙江宏大塑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监事

何凌子

1986.8

本行员工

监事

(二)董事、监事履职评价

2021年度,各位董事均能够百分百亲自出席2021年董事会会议,按照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各位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行章程的要求,恪守承诺,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依法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能从大局出发,抓决策,加强战略管理,注重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2021年度,各位监事均能够百分百亲自出席2021年监事会会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村镇银行章程关于监事会职责的规定,监督全行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监督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成员的尽职履责行为等方面,以督促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依法合规经营,防范风险,保护村镇银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各位董事及监事,都能够以本行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本行及全体股东勤勉尽职,忠实履行本行《章程》规定的职责。未发现董事和监事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重大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行为,也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五位董事、三位监事2021年度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五、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本行高级管理层人员4名,董事长1名,行长1名,副行长1名,行长助理1名。

(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行高级管理层以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坚持“做小、做广、做精”的战略方针,创新信贷产品,不断推进普惠金融工程,同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力度清收不良贷款,进一步巩固了各项经营成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和董事会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

六、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已设立了业务管理部、风险合规部、财会科技部、综合管理部、稽核部等职能部室,设置了营业部、金清支行、路南支行、新桥支行、路北支行和螺洋支行等营业机构。本行上述职能部门基本上能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

七、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上存主发起行资金371.25万元;我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额度为532.3万元,占资本净额的2.91%,未超过50%的上限;当年新增关联方授信额度10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0.55%。本行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和本行利益的情况。

八、出售、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收购与出售资产事项。

九、对本行公司治理的总体评价

本行已初步建立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治理结构和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具有一定的风险把控能力,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八节 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一、市场定位情况

本行紧紧围绕“做小、做广、做精”的战略发展思路,坚持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的发展的市场定位不动摇,以整村建档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工作。

二、支农支小贷款发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客户共计5533户,余额15.30亿元。其中公司类贷款40户,金额0.54亿元;个人贷款5493户,金额14.76亿元。其中涉农贷款5406户,户数占比97.7%,余额14.49亿元,余额占比94.7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3945户,户数占比71.30%,余额13.01亿元,余额占比85.03%。

第九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一、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我行的一项核心工作,是全面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的监管、检查和评价。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旨在提高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效性,促进金融服务行为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为广大金融消费者营造公平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

二、上年度投诉处理

我行在各网点墙壁醒目位置公布了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并做到积极、妥善、快速处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或者建议,及时告知金融消费者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2021年度发生投诉6起,引起投诉的主要原因是贷款逾期列入黑名单、贷款逾期后协商还款纠纷、为人担保逾期后上门催款不满意、贷款逾期后不良征信记录问题等。2021年度通过监管部门的协调和全行员工的配合,各项投诉和调解事件均得到圆满解决。

第十节 年度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期股份变动情况表

二、报告期内股东股权转让情况

浙江聚泰铜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股权(500万股、持股比例5%)转让给台州市兆远物流有限公司。

三、报告期内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四、报告期内股东名称变更情况

股东浙江恒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恒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路桥富民村镇银行始终坚持支农支小,坚定“做小、做广、做精”的发展战略,大力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

二、报告期内,开始筹建螺洋支行,并于2021年10月22日正式对外营业。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及案件。

四、报告期内,无重大托管、承诺的情况;无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各项合同履行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

五、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长及董事、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的情况。

六、本行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途径

一、本报告备置地点:本行总部

二、本报告在路桥富民村镇银行总行营业场所予以披露。

三、本报告登载互联网,网址:http://www.lqfmbank.com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行长、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告。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